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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崖上村铝矾土矿盗采盗卖的情况反映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3-12-01
信件内容 关于红崖上村铝矾土矿盗采盗卖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上级领导:  双路镇红崖上村铝矾土矿储量大,易开采,由于搬迁移民无人看管,今年镇政府派村支部副书记宋云飞,村委副主任宋文俊,享受着公益性岗位工资专门看管。11月1日,有大型挖掘机和绿皮货车盗采盗卖一晚上,此前不久,也有过盗采盗卖现象,放置了10多年从未动过一块的铝矾土矿石,今年他们看管就发生了此事,是他们坚守自盗,还是勾结他人盗卖?他们身为村两委主干,对盗采盗卖有责任监管,何况还享受着公益性岗位工资,这种不作为的行为我们不得不向政府反映。还有红崖上村移民搬迁今秋接近尾声,10月30日,以他二人为首的拆迁队将原住户集中地段国家投资的太阳能路灯以及饮用水管道卖了废铁有影视记录,所剩无几。这些惠民设施都是国家给予红崖上村村民的扶贫项目,是属于集体财产,这种破坏惠民设施,并据为己有的行为着实令人发指,是跟当前振兴农业农村政策是相悖的。以上反应的情况真实,我们呼吁上级领导严查追究其责任,深挖其保护伞。 反映人: 王建峰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3-12-21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收件后第一时间责成静乐县自然资源局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您反映的问题线索于11月2日静乐县自然资源局康家会中队在巡查中发现双路镇红崖上村重点监控区域内疑似存在盗采矿产资源行为,静乐县自然资源局对该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并及时联合双路镇人民政府组织委托山西河东司法鉴定所进行司法鉴定。经调查核实2023年11月17日您就此事在静乐县县长信箱就“反映静乐县双路镇红崖上村11月1日动用大型机械和车辆进行盗采矿产资源一事”。静乐县自然资源局于11月21日已经向您回复过处理情况。目前此案件静乐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县公安局正在依法依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中,我局将继续督促该案尽快结案。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如不服本回复意见,可自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复查申请。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