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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6-06 09:18 大 中 小
2014年5月底,执法监察大队日常巡查中发现两处越界开采案件,经过详细的立案调查,于2014年6月5日结案,现将违法案件处理结果公示如下:
1、河曲县楼子营宏基砖厂越界开采粘土,法人赵慧明,处罚没款3801.60元。
2、河曲县夏营山林砖厂越界开采粘土,法人王三柱,处罚没款3346.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