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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韩伟单方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公告

 时间:2019-11-07 09:27             大    中    小     

  2019117日,我中心收到韩伟申请办理坐落于忻州市七一北路交通局西住宅楼一单元六层东户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 

  该房屋由忻州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在房屋销售完毕后,忻州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即向忻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忻府分局提出了注销工商登记申请,忻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忻府分局经过审核,准予其注销,并下达了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转移登记需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由于原开发建设单位已注销,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解决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若干问题的操作规范》的精神,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现将韩伟单方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事项予以公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我中心提交异议申请书面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我中心将依据职权受理韩伟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忻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平西街与幕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电话:0350-8675134 

 

  忻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