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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示

 时间:2020-04-28 16:20             大    中    小     

  李鉴对何科荣、李鉴坐落于忻府区七一北路3号1幢6层01单元002西,建筑面积为124.75平方米(合同编号XS20170664)的不动产申请继承登记。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示。 

  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忻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和平西街与慕山路交叉口西南角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