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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5-28 16:34 大 中 小
编号:00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6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忻州市慕山路西侧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8675134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亩) |
用途 |
备注 |
1 |
忻府区长征街办事处张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
集体建设用地 |
忻州市忻府区云中路与团结街交叉口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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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94.60㎡ |
办公场所,便民综合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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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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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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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忻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