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公告 > 正文
时间:2024-04-23 11:00 大 中 小
根据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晋0902执恢282号之一,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因无法收回抵押权利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忻州市分行的《他项权证》(忻房他证字第20120080号的不动产权证)。现公告作废。
忻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