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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14 15:38 大 中 小
朱虹,关建强因保管不善,将忻房预字第2012006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朱虹,关建强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