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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8 17:17 大 中 小
(忻自然告字〔2019〕10号)
经忻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8-008 |
宗地面积 |
21732.04平方米 |
宗地座落 |
雁门大道以北、杏林街以南、慕山路以东 |
土地用途 |
商业用地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5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00 |
保证金 |
9620万元 |
起始价 |
9620万元 |
加价幅度 |
3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406719BA0083 |
||||
宗地编号 |
2018-009 |
宗地面积 |
35447.06平方米 |
宗地座落 |
雁门大道以北、杏林街以南、翠峰路以西 |
土地用途 |
居住用地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且小于或等于3.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00 |
保证金 |
13400万元 |
起始价 |
134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406719BB0081 |
||||
宗地编号 |
2018-010 |
宗地面积 |
33984.72平方米 |
宗地座落 |
雁门大道以北、杏林街以南、翠峰路以东 |
土地用途 |
居住用地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00 |
保证金 |
11000万元 |
起始价 |
11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406719BB0082 |
||||
宗地编号 |
2019-014 |
宗地面积 |
14842.51平方米 |
宗地座落 |
建设北路以东、佛光路以西国力新城以北 |
土地用途 |
居住用地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26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保证金 |
4655万元 |
起始价 |
465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406719BA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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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次出让所涉及的契税、印花税、耕地开垦费不在土地出让金内,由受让人承担。2、本次出让成交后,受让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3、2018-009/2018-010/2019-014号宗地,居住区配置5%的公租房。4、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7日到忻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或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7日到忻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或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7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12月18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9年12月19日10时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厅进行。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女士 温先生 联系地址: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709室(和平西街与慕山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联系电话:0350-8652588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