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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养殖场的提问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1-03-05
信件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贵单位如果再农村新建养殖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土地为养殖性质。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1-03-12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依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0〕42号)您咨询的新建养殖场用地属设施农业用地,依据该通知第三、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第三款:“设施农业用地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用地位置、设施类型、用地面积、土地用途、使用年限、土地复垦要求、土地交还和违约责任等协商一致,村委会将建设方案和用地协议在乡镇政府、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用地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经营者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建设方案和用地协议向乡镇政府备案,备案后方可动工。”规定,您咨询的在农村新建养殖场的相关问题,可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