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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村集体道路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23-08-13 | |
信件内容 | 我家房后是一条村集体的道路,作证材料有宅基地证书“四字”为证。从2009年我房后赵双寿在此道路上开始盖房,修盖,严重影响我房屋的出水,采光,安全等一系列情况,故而我在忻府区土地局举报,当时由土地局领导与我村村委协调,此路可以让赵双寿占用停放杂物,不可盖房与搞建筑。可是好景不长,最近赵双寿不顾法律的尊严,不顾当时的调节结果,把村集体道路垒了大门圈为自己私有,道路里搞建筑,严重影响了我的房屋安全。请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3-08-18 |
回复内容 | 您好,农村村民建住宅的监管职责不在本部门,建议您向所在乡镇或农业农村部门反映相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