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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供销社民众农场违建,占用基本农田。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4-11-19
信件内容 位于北义井乡的民众农场违法乱建,占用基本农田,私自建设网球场、鱼塘,冷库、办公室、农家乐、搭建彩钢房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4-11-28
回复内容

您好,经忻府区自然资源局核实,因该信访事项涉及占用耕地问题,按照《忻州市忻府区人民关于调整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的通知》(忻府政发〔2024〕7号)中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第一条:“对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的处罚”,该职权已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已于11月27日转北义井乡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处理,目前乡政府正在进一步核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