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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原平市磨头村2011-2012年受污染土地复垦不合格问题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24-11-15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现本人实名反映2o11年国家电投山西铝业有限公司污水站,污水管道泄露污染吉祥街道磨头村官河(地名)玉米地后对受污染土地的复垦不合格的问题。 本次事故中受损面积约40亩,涉及农户30余户。事故发生后,国电投山西铝业有限公司和磨头村委员会委托施工负责人刘宏伟等人复垦施工。事后,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自称已按标准完成施工。 但2011年到2024年为止,我家的玉米地始终不能正常生长,即使现在距离污染已经过去十年,在这十年中,我想过各种措施,用酸性肥料调节土壤ph值,请推土机推整土地,买新土覆盖20cm,玉米杆也只能长一米高,收获的玉米果实最长不超过10厘米。 在与街道、村委会,铝厂交涉过程中,这些单位均不能出示2011年复垦施工合同以及项目完成后相关行政执行部门的验收报告,也不对我家两亩基本农田为什么不长做出解释,反而让我证明为什么地不长。 现请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同志帮忙确认一下我家受损的耕地是否复垦过,复垦是否合格,本人该去哪个部门或单位才可以证明我的地受到了污染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4-11-25 |
回复内容 | 您好,此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建议您咨询生态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