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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3-08 10:16 大 中 小
一、案情
根据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测图斑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2016年2月对位于文笔镇科村秦永太修建的住宅进行实地核查,发现该住宅占地属于违法占地行为,当即给秦永太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然后进行了调查取证、立案查处。
二、案情分析
经我局执法人员勘测该宗地位于文笔镇科村,占地面积0.61亩,土地类型为耕地,建筑面积446平方米,该宗地建设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至本案调查时,该宗地上的住宅已部分建成,形成违法占地事实。秦永太未经批准占用文笔镇科村耕地建住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和第八十三条 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一、责令秦永太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二、限秦永太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恢复土地原状 。
目前此案件已移送人民法院。处分建议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