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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国土资源局依法查处居民随意建住宅的行为

 时间:2018-04-28 18:35       大    中    小     

    2018年1月,我局旧县国土所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旧县乡刘元头村村民何某占用村集体土地建了住宅,经调查该住宅没有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属于违法建设。 

  何某未经依法批准建住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我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责令何某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修建的房屋。期限届满,何某没有履行处罚决定内容,我局依照法律程序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并建议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