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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2-24 09:57 大 中 小
2021年2月24日,我中心收到张建文申请办理坐落于忻州市忻静公路北,保险公司汽修厂西5幢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
由于历史原因,当时未给购房人办理产权登记。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忻州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忻政函[2014]170号)第七种历史遗留问题情形及解决办法的规定,现将张建文单方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事项予以公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中心提交异议申请书面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我中心将依据职权受理张建文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忻州市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350-8675134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