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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01 09:39 大 中 小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栗效珍位于九原东街(开发区忻台路南)原播明中学北的土地登记证书《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忻府区集用(2004)字第006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忻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