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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6 16:58 大 中 小
经董村镇人民政府审核,忻府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董村镇游邀村第一批
董村镇南胡村第一批
董村镇武家山村第一批
董村镇肖家山村第一批
董村镇白家山村第一批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忻府区自然资源局一层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单附后:公示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