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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20 15:36 大 中 小
根据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忻州师范学院东区已购公房宿舍楼办理退房的意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因无法收回原权利人为杨秀平的《不动产权证书》(忻房权证字第2001751号的不动产权证)、原权利人为赵连生的《不动产权证书》(忻房权证字第2001766号的不动产权证)。现公告作废。
忻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