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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代县明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企业达到市级绿色矿山的公示

 时间:2023-04-12 09:23             大    中    小     

       根据《忻州市创建绿色矿山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关于做好绿色矿山申报验收工作的通知》(忻创绿专组发(2019)1号)文件,经矿山企业自验、申请代县绿色矿山领导组办公室、忻州市绿色矿山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分别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创建成果进行了县级初验、市级终验,终验得分为814分,达到了市级绿色矿山标准,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412日至202341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忻州市绿色矿山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818室)反映。提出异议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市创建绿色矿山领导组办公室保护提出异议者的个人信息。原则上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贺 勇

  电 话:0350-865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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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