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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26 16:55 大 中 小
根据《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持证矿山地质环境、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工作的通知》(忻自然资发[2021]26号),要求持证矿山企业完善“年初上报恢复治理计划——年中督查指导——年末组织核实”的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管理机制。我局于2023年12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大地控股忻州新店矿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年度计划履行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并出具验收意见。现申请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静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