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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代县大红才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矿山企业不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的公告

 时间:2024-11-20 17:28             大    中    小     

 

  代县大红才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代县宏发铁矿粉精加工有限公司,代县精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受2021年大红才“6.10”事故、2022年精诚“9.01事故”影响,以上三家矿山企业负责人被羁押,企业管理停滞,事故发生后,生态修复工作也随即停止。因我局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无法对接企业责任主体,现就三家矿山企业生态修复问题公告如下:

  三家企业问题清单

  企业名称

  存在问题

  代县精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未开展2022-2024年度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2.未履行2022-2024年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义务。

  代县宏发铁矿粉精加工有限公司

  1.欠缴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土地复垦费);2.未编制矿山开发治理方案(四合一方案);3.未开展2022-2024年度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4.未履行2022-2024年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义务。

  代县大红才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欠缴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土地复垦费);2.未编制矿山开发治理方案(四合一方案);3.未开展2022-2024年度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4.未履行2022-2024年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义务。

  公告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11日(15个工作日),三家企业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代县自然资源局208室反映,提出异议采取书面形式,写明异议事项及依据、并提交矿山企业委托代理人通知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和具体联系方式,相关材料加盖企业公章。逾期未向我局提交异议的,依法立案履行行政执法程序予以处罚。

  联系人:任俊福  13935043772

  代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