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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06 08:27 大 中 小
忻国土告字2011〔1〕号
经忻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忻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宗地编号 |
位置 |
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其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用地控制高程(米) |
|||||||||
2011-1 |
利民西街南原文化局宿舍用地 |
1194 |
住宅 |
<3.0 |
<48.5% |
>20% |
787.5-810.5 |
70 |
56 |
50 |
1 |
本宗地中含危旧房回迁划拨土地面积597平方米 |
2011-2 |
日月广场西北角,市商务局北 |
2223 |
住宅 |
<3.5 |
<20% |
>23% |
787.8-842.8 |
70 |
122 |
120 |
2 |
本宗地中含危旧房回迁划拨土地面积347平方米 |
2011-3 |
五台山路西,九源街南.公园街北 |
46259 |
住宅 |
2.2 |
24.1% |
33.4% |
777.7-863.7 |
70 |
2614 |
2600 |
20 |
中小套型住房比例50%以上. |
竞买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单位可申请参加竞买(仅限单独申请)。2、竞投2011-1和2011-2号地块的受让方将负责危旧房回迁户的搬迁安置。竞投2011-3号地块的受让方将在该地块项目建设中无偿为政府配建公共租赁住房2000平方米。
二、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招标方式出让时,按照综合条件最佳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在方案评分相同时,选择价高者得。在招标期限内不达三个竞买人投标的,自动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在挂牌时,采取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报价低于底价的,本次招标挂牌活动中止,将另行组织招拍挂。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挂牌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29日至2011年8月26日,到忻州市国土资源局查阅招标挂牌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不接受邮寄和口头申请)。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出让金;未竞得者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招标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26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1年8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投)买资格。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定于
四、 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地块有关其它事宜以招标挂牌相关文件为准。
五、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忻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 0350-3043832
联 系 人: 周永华 王晋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