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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8 11:10 大 中 小
为确实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阳光行政,经研究决定,定襄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公开遴选定襄县咀子村、向阳村土地开发项目前期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定襄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定襄县咀子村、向阳村土地开发项目前期服务
三、服务内容:
定襄县咀子村、向阳村土地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勘测、清查、可研编制、初步设计及预算。
四、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机构,可向定襄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提出申请: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约合同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需携带原件以便核查,不提供原件视为不符合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配备、设备配备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中心信用查询);
6、资质要求:须具备在土地规划或团体会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7、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资格;
8、还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可研编制方案措施、业绩合同等。
9、需符合保密法要求的安全保密条件及保密制度。
具备上述资格要求的单位请携带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报名提交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向参与的单位,到定襄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提交相关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受托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七、遴选办法
经资质审核后,定襄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从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资料齐全的服务单位中,通过综合考评的方式,择优确定1家服务单位。
本次采取择优录取方式,2024年11月4日下午15:30在定襄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会议室举行,当场宣布结果,服务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开展服务。
八、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0月30日,定襄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逾期则予以拒收。
2.报名地点:定襄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定襄县牧马河大街与腾达路交叉口东200米,自然资源局北楼8楼801事务中心)。
3.联系人:李先生
4.联系电话:0350-6022453
特此公告。
定襄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