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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18 08:46 大 中 小
(忻自然告字〔2020〕011号)
经忻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0-027 |
宗地面积 |
14994.58㎡ |
宗地座落 |
雁门大道与新建北路交叉口东南角,桃园新村以西 |
土地用途 |
居住用地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2.7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0 |
绿地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80 |
保证金 |
5500万元 |
起始价 |
5500万元 |
加价幅度 |
3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410320BA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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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次出让所涉及的契税、印花税、耕地开垦费不在土地出让金内,由受让人承担。2、本次出让成交后,受让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3、该宗地兼容商业≤20%,公租房配建面积≥5%住宅总建筑面积。4、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14日到忻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14日到忻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10月15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10月16日10时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六厅进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0-8652588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17日
联 系 人:张女士 温先生 联系地址: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715室(和平西街与慕山路交叉路口西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