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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16 17:05 大 中 小
(忻自然告字[2023]005号)
经忻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8幅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指定忻州市土地事务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1-012-1 |
宗地面积(㎡) |
48060.67 |
宗地座落 |
建设路以东、团结西街北巷以西、雁门大道以南、雁门大道南街以北 |
土地用途 |
商业用地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2.9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60 |
绿地率(%) |
大于或等于6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80 |
保证金 |
6710万元 |
起始价 |
1342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0万元 |
宗地编号 |
2021-012-2 |
宗地面积(㎡) |
5930.78 |
宗地座落 |
雁门大道与团结西街北巷交叉口东南角 |
土地用途 |
商业用地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50 |
绿地率(%) |
大于或等于1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80 |
保证金 |
1400万元 |
起始价 |
14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宗地编号 |
2021-012-3 |
宗地面积(㎡) |
23307.16 |
宗地座落 |
雁门大道与燃气公司南巷交叉口西南角 |
土地用途 |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20%) |
出让年限 |
居住70年 商业40年 |
容积率 |
大于等于1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地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保证金 |
7040万元 |
起始价 |
7040万元 |
加价幅度 |
300万元 |
宗地编号 |
2021-012-4 |
宗地面积(㎡) |
25130.34 |
宗地座落 |
雁门大道与七一北路交叉口西南角 |
土地用途 |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20%) |
出让年限 |
居住70年 商业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地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保证金 |
7590万元 |
起始价 |
7590万元 |
加价幅度 |
300万元 |
宗地编号 |
2021-012-5 |
宗地面积(㎡) |
3890.43 |
宗地座落 |
雁门大道与七一北路交叉口西南角 |
土地用途 |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20%) |
出让年限 |
居住70年 商业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且小于或等于2.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地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保证金 |
1090万元 |
起始价 |
109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宗地编号 |
2020-044-1 |
宗地面积(㎡) |
59133.4 |
宗地座落 |
通岗北路以东、民心路以西、雁门大道以南、雁门大道南街以北 |
土地用途 |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20%) |
出让年限 |
居住70年 商业40年 |
容积率 |
大于等于1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地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保证金 |
8930万元 |
起始价 |
1786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0万元 |
宗地编号 |
2020-044-2 |
宗地面积(㎡) |
54017.7 |
宗地座落 |
慕山路以西、民心路以东、雁门大道以南、雁门大道南街以北 |
土地用途 |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20%) |
出让年限 |
居住70年 商业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地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保证金 |
8155万元 |
起始价 |
1631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0万元 |
宗地编号 |
2020-044-3 |
宗地面积(㎡) |
6667 |
宗地座落 |
慕山路以西、雁门大道以南、雁门大道南街以北 |
土地用途 |
商务用地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2.9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50 |
绿地率(%) |
大于或等于1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80 |
保证金 |
1870万元 |
起始价 |
187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备注 |
1、本次出让所涉及的契税、印花税、耕地开垦费不在土地出让金内,由受让人承担。2、本次出让成交后,受让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3、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
具体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指标为准,详见《规划条件书》及附件。
二、竞买申请条件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活动。
三、确定竞得入选人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报名及保证金截止时间。
竞买申请人可在 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9月5日登录忻州市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5日下午5时整。
温馨提示:
1、竞买人必须以本人账户,将竞买保证金交入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内。
2、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五、拍卖时间及网址。
拍卖报价时间为:
2021-012-1、2021-012-4号地块:2023年9月7日上午9时整;
2020-044-1、2021-012-5号地块:2023年9月7日上午9时30分整;
2020-044-2、2021-012-3号地块:2023年9月7日上午10时整;
2020-044-3、2021-012-2号地块:2023年9月7日上午10时30分整。
拍卖网址:
网上交易系统(http://gtjy.zrzyj.sxxz.gov.cn:8011)。
六、出让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下载。
七、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八、风险提示。
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操作系统请使用Win7、Win10,浏览器请使用IE8.0及以上版本,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数字证书驱动到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并正确安装。竞买人应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50-8652588
联系人:武先生 温先生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