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省委环保督查及“回头看”反馈意见第20号整改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0-12-04 17:03             大    中    小     

  按照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任务验收销号的工作要求,我局现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清单》第20号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销号公示。 

  整改任务:煤炭露天开采及非煤矿山生态环境破坏严重。2016年全市矿山地质环境待治理面积21429.8公顷,治理面积5492.46公顷,未治理面积15937.34公顷,治理率25.63%。 

  责任单位:涉及露天煤矿和非煤矿山县(市、区)委政府、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全面履行国土部门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中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监管职责。 

  完成整改:我们根据中央、省委环保督查及“回头看”整改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在2017年环保督查时,全市矿山破坏占用土地面积25328.74公顷,治理了5492.46公顷,治理率21.68%。环保督查整改以来,我们采取以下措施,截止目前,全市矿山破坏占用土地面积26814.37公顷(新增土地损毁面积1485.63公顷),总共治理了15336.0279公顷,治理率57.19%,预计到年底,全市治理面积最少达到15706.1179公顷,治理率58.57%。 

  一是积极督促指导矿山企业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或三合一报告中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部分(以下简称《治理方案》)自觉开展治理与监测工作,2018年治理4967.612公顷,2019年治理1720.5959公顷,2020年截止到6月底治理1326.53公顷,两年半期间全市共治理8014.7379公顷。 

  二是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2017年以来,我市开展创建市级绿色矿山专项行动工作并初见成效,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20年6月,累计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5286.57公顷。其中土地复垦3369.476公顷,林地994.792公顷,草地922.305公顷。 

  三是各级政府财政出资,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一)2019年底原平市4个矿山地质环境专项治理项目竣工,共完成治理面积357.07公顷,原平、五台、繁峙、五台山景区5个矿山土地复垦专项项目,共恢复治理土地898.16公顷,合计完成1255.23公顷;(二)2020年5月我市开展黄河流域露天废弃矿山图斑核查,共核查图斑1948个(总面积8876公顷),经省级专家审核,确定我市2020-2021年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任务370.09公顷,主体工程将于今年年底完工;(三)2020年7月我市再次对省厅下发的1133个图斑进行核查,并按要求提交了成果,为《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专项建设规划重点项目》提供了有力素材;(四)完成了全市2020年矿山恢复治理和新增损毁图斑核查工作,经核查后,我市2020年新增恢复治理面积573.6公顷,新增损毁土地面积1485.63公顷。各级政府财政出资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积2198.92公顷。 

  截止2020年6月底,有主体的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治理面积加上政府投资治理的矿业权灭失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总共治理了15336.0279公顷,治理率57.19%,预计到年底,全市治理面积最少达到15706.1179公顷,治理率58.57%,比2017年环保督查初期增加36.89%。 

  虽然矿山开采必然带来地质环境的破坏和扰动,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是一项动态而长久性的工作,但是,我们将以滴水穿石的精神,抓好此项工作,至2020年底我市矿山地质环境将基本实现边开采边治理的常态化。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缓慢的问题得到彻底整改,达到销号要求。 

  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9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350-8652591 

  联系地址:忻州市忻府区和平西街与慕山南路交叉口西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