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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委环保督查及“回头看”反馈意见第45号整改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0-12-04 17:10             大    中    小     

  按照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任务验收销号的工作要求,我局现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清单》中第45号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销号公示。 

  整改任务:代县新高乡刘街村燃煤实心砖大强砖厂粘土砖瓦窑未取缔。 

  责任单位:代县委、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整改期限:2017年10月底 

  整改目标:坚决按期取缔 

  完成整改:环保督查整改中,代县国土资源局立行立改,对代县新高乡刘街村燃煤实心砖大强砖厂粘土砖瓦窑立案查处,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移交法院申请执行。已经整改到位。 

  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9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350-8652591 

  联系地址:忻州市忻府区和平西街与慕山南路交叉口西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