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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委环保督查及“回头看”反馈意见第46号整改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0-12-04 17:10             大    中    小     

  按照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任务验收销号的工作要求,我局现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清单》中第46号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销号公示。 

  整改任务:繁峙县境内部分砖瓦窑未彻底取缔。 

  责任单位:繁峙县委、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整改期限:2017年12月底 

  整改目标:按照淘汰落后产能、产业项目转型升级规划,依法取缔繁峙县达不到产业政策的砖瓦窑。 

  完成整改:2017年5月,繁峙县政府责成县国土局牵头,县纪检委、住建局、公安局、电力公司、中小企业局、岩头乡政府等多部门配合,对岩头乡砖瓦窑进行治理,共拆除废弃、小型砖瓦窑23座。2017年11月1号繁峙县纪检委牵头,县住建局、国土局、公安局、中小企业局、繁城镇政府等多部门配合,对繁城镇高升寨村周边砖瓦窑进行治理,共拆除砖瓦窑46座。已经整改到位。 

  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9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350-8652591 

  联系地址:忻州市忻府区和平西街与慕山南路交叉口西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