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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第01号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0-12-21 09:58             大    中    小     

      

  按照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 “回头看”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要求,我局现对《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中第01号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销号公示。 

  整改任务: 重发展、轻保护问题较为突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位不够,思想认识上有偏差,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没有得到有效扭转。环保工作不敢动真碰硬。有的地方面对突出环境问题强调客观因素多、主动作为少,漠视群众环境诉求,只有在上级督促或媒体曝光后,才被动应付,有的甚至被多次被督查约谈后,仍行动迟缓。2010年,国务院批准山西省作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既是中央对山西转型发展的要求,也是山西省解决“一煤独大”困局的现实需要。但山西省一些地方和部门转型改革决心不够坚定,措施不够有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委、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强化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铁腕治污、强化制度建设、强化督察问责”和“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的要求推进整改工作,坚持以最高的标准狠抓落实,坚持以全方位的改革创新健全生态环保长效机制,以高度的自觉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环境保护工作。牢牢把握“坚持绿色发展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的要求,进一步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生态建设的各项部署,切实担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以生态文明建设统揽经济社会全局、坚持以环保倒逼转型发展、努力让绿色成为山西“底色”。 

  完成整改:市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学习专题,全面贯彻落实整改。建立了以党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领导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组织专题学习研讨3次,2018-2020年年初的年度自然资源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局长工作报告都讲到环保工作。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的生态环境保护认识进一步深化,对中央、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全面完成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市、县自然资源系统在办理用矿、用地、规划、林业等业务事项时,首先考虑生态红线、城市边界线等生态环境问题。我市率先开展了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由我局牵头负责,是全国出台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的四个市、县之一,我市的绿色矿山创建经验在全国做了交流发言,目前有30多个企业达到市级绿色矿山标准,其中8个企业达到了国家级绿色矿山标准,11个达到了省级绿色矿山标准,走在了全省前列。我局通过建机制、强措施、抓落实,推进督察整改,进一步提高了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促进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牢固树立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2017-2020年,我市共打击整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3490次,出动巡查排查人员17202人次,出动排查车辆5027次,取缔非法违法矿点196处;取缔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点7处;停工未取得长期采矿证和尚未取得用地手续的露天矿8处;排查有证非煤矿山1970处;排查关闭矿井1046处;立案查处322件,封堵填埋坑口155个;没收矿产品138299.27 吨;罚没款共计648.74万元;行政拘留6人;行政处分17人;党纪处分8人。2017-2019年,我市共移交司法机关打击私挖滥采的重大案件17起。 

  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环保意识不强,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得到了彻底整改。 

    

  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6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350-8652591 

  联系地址:忻州市忻府区和平西街与慕山南路交叉口西南侧 

                                    2020年12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