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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1-05 16:46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林业局、五台山社会农村工作局: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禁止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71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禁止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的通知》(忻政办发〔2020〕128号)和忻州市委专题会议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五十四次会议精神要求,为全面做好今冬明春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落实全面禁止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工作,现将有
(1)落实网格化巡查。在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集群活动地等重点风险区域增派监测巡护力量,结合森林管护落实网格化巡查制度,充分发挥广大护林员(巡护员)的职能作用,必须明确到人头地块,加大野外监测巡护频次,减少监测盲区,及时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情况和清除非法猎捕工具和设施,通过多措并举,及时消除威胁野生动物安全的各类隐患。
(2)加强管护站卡和监测站定点监测。在野生动物种群聚集地(如越冬地、繁殖地)或迁徙通道(如停歇地)等重点监测区域,利用森林管护站和现有监测站设立专人值守的固定观测点进行定点观测,及时发现记录野生动物异常情况。
(3)强化人工繁育场所日常监管。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对以食用为经营目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繁育的种类列入《国家畜禽遗传
资源目录》的,并已核发人工繁育许可证件合法养殖的,移交农业农村部门归口业务管理,并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管理衔接、许可互认、证件换发和档案移交工作,原发许可证件或文书同时作废等工作。加强对因科研、药用、医用、展示等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活动的后续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坚决杜绝假借合法渠道从事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的行为。
(4)严格信息报告、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网络直报制度,零报告、重点时期日报告制度和逐级报告制度。高度重视应急值守,明确岗位职责,密切关注候鸟迁徙通道和鸟类及其它野生动物异常情况,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控制,严防可能的疫情扩散危害。
(5)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县(市、区)林业局应当根据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需要,修订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应急人员队伍,做好防护装备、消毒物品、野外工作等应急物资的储备。
(6)充分发挥群众的自我防控作用。要广泛深入宣传滥食野生动物对生态安全、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危害,倡导树立健康文明生活理念,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提高公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要充分发挥各类野生动物保护公益组织和广大志愿者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滥食野生动物、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同关爱野生动物的全新局面。
二、全面落实禁止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工作要求
1、对以食用为经营目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繁育的种类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并已核发人工繁育许可证件合法养殖的,移交农业农村部门归口业务管理,并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管理衔接、许可互认、证件换发和档案移交工作,提供原发许可证件或文书同时移交清单、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接收清单,证件文书作废台账等完成情况。
2、落实源头网格化巡查管护和乡村属地监管责任履责情况。野生动物及候鸟迁飞重点时期、重点区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情况等工作情况。提供全县以村为单位的网格化巡查全覆盖责任表、保留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的乡村属地监管责任表和监管日志汇总表。
3、保护野生动物联合执法情况、案件查处、查办情况。提供执法、案件查处具体数据和图片。
4、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办法。
5、长效化责任落实和制度建立情况。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制、网格化责任体系建立落实、综合执法机制、日常监管机制等,提供制定印发的制度名单及复印件。
以上需各县提交工作完成情况的总结报告相关印证材料装订成册,于12月18日前上报市局。
联系人:朱江萍
邮箱地址:xzssfz@163.com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