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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08 10:14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林业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农村工作局:
为全面加强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我市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我局制定了《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五大专项行动方案》,并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五大专项行动方案》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3日
附件:
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五大专项行动方案
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有关批示指示精神,全面加强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关于组织开展绿色祭扫 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的通知》、《山西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五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意义
本次专项行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通过“查隐患、堵漏洞、强督导、严打击”等方式,实施打击野外用火、火灾隐患排查、倡导绿色祭祀、林草防火宣传、防火督导检查五大林草防火专项行动。从而达到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切实保护林草资源,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领导,市局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组,领导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献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张文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研员)
成 员:范德安(市火灾预防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科长)
于金贵(市森林防火和地质灾害预警中心主任)
韩 英(市森林公安分局局长)
韦堂吉(市火灾预防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主任科员)
郭耀峰(市森林防火和地质灾害预警中心正科级干部)
领导级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火灾预防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张文生同志兼任。
三、主要任务
(一)打击野外用火专项行动
依法严厉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是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的重大举措,各县(市、区)林业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农村工作局要严格按照《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结合森林公安开展的“昆仑-护绿”行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制定工作方案。要把打击野外用火专项行动作为2021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野外火源管控工作进行全面彻底排查。
一要打击违法农事用火。包括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及边缘地带烧秸杆、烧田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等行为;二要打击违法祭祀用火。包括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焚烧纸钱、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三要打击违法林草业生产用火。包括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烧隔离带等行为;四要打击违法施工作业用火。包括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五要打击违法野外生活用火。包括在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放孔明灯、野炊、烧烤等行为。
(二)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各县(市、区)林业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农村工作局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活动。
要对辖区内的火灾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责任区火灾风险点、危险源等隐患进行认真排查,重点对企业厂矿周边,林区内“林顶线”、“林包线”、“打火星”、老化线路,以及对林路、林农、林牧、林缘地带可疑、可燃物等火灾隐患易发生点逐一造册登记,建立隐患台账。要做到见烟就查,见违规用火就管,见隐患就纠。对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和消除隐患。
要建立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督办制度,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要加大对防范重点区域、隐患重点部位、问题易发地段的火灾隐患排查,传导“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拉出问题清单,建立隐患台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做到当日发现、及时报告主管单位,主管单位对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及时消除。对问题排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落实的,要扭住不放、一抓到底、有患必除。
(三)倡导绿色祭祀专项行动
各县(市、区)林业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农村工作局要按照《关于组织开展绿色祭扫 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的通知》文件精神,配合当地民政部门大力推广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方式,以一束鲜花追忆先人、以一棵树苗寄托思念、以一篇祭文寄情于文字,创新绿色祭扫、文明祭扫、生态祭奠等多种形式,用文明的力度体现慰籍的温度。
各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要免费提供鲜花、树苗等祭扫用品,依法在重要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在重点地段、重点区域设置巡山、护山专业巡逻队,对进山祭祀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警示宣传教育,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要协调应急部门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检查,加大巡查密度,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和火灾信息,严禁野外祭扫用火,发现火灾及时扑救;要与民政部门共同加强对农村土墓散坟的管理,对林区内的所有墓地全部登记造册。
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群发手机短信、张贴宣传标语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文明祭祀的重要性和森林火灾危害性,曝光上坟烧纸造成森林火灾的惨痛教训,引导群众上坟不烧纸、祭祀不冒烟,营造文明祭祀的浓厚氛围。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集中祭祀区和鞭炮燃放点,疏堵结合,方便群众祭祀。
(四)林草防火宣传专项行动
各县(市、区)林业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农村工作局要有计划、有组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要进村入户到人,不断提高全民森林和草原防火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森林和草原防火舆论氛围。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在“宣传月”、“宣传周”进行大密度高频率集中宣传。要积极主动与宣传部门、相关新闻媒体协调沟通,在广播、电视、手机、报刊、网络、以及微信公众号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的宣传教育活动,让森林和草原防火专题宣传走进家庭、走进学校、走进工地、走进单位、走进林场、走进林区。做到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广播有声音、网络有帖子、道路有标语、车辆有广告、职工有手册、手机有短信,不断提高社会关注度,切实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二要创新宣传形式。要把林区居民点和村 (居 )委会作为防火宣传的主战场,发动乡、村两级干部,分片包干向老百姓讲授防火知识,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常识。在春耕备耕、高森林草原火险时段等农事用火高峰时期,在清明节、“五一”重要节假日等野外用火多发期,以及在召开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切实加大对外来人员和林区牧区作业点等重点人群、重点区域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
三要加强法制教育。要及时总结本地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先进经验,注意发现并挖掘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案例和模范人物,对那些长期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守护林草资源的防火人员,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导向作用。对防火工作开展不力的反面典型要通报批评,对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查处情况要及时报道,起到惩处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五)防火督导检查专项行动
各县(市、区)林业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农村工作局要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法,督促各基层单位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市局将通过“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检查与指导相结合,督查与整改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一般与重点相结合,总结与推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确保“最后一公里”落实到位。督导内容包括:
动员部署情况:查看各地是否召开森林草原防火会议,专题传达国家、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督导压实网格化管护责任,将防控责任细化分解到山头、地块和坟场。
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督导县、乡、村三级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的强度和广度;承诺书签订情况;特别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队伍建设情况:森林防火重点县、省直林局组建100人以上的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其余有森林草原防火任务的县,组建不少于50人的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有森林草原防火任务的乡(镇)和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根据当地森林草原防火的实际需要,建立20人以上的森林草原半专业消防队伍;以及物资储备情况等。
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和开展演练情况;入山路口、关键部位和景区入口检查站设置防火码情况;火险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野外违法用火专项打击活动开展及查处情况。
应急准备情况:检查重点时段应急扑火预案制定和本地演练情况,特别是全国“两会”、清明、“五一”期间的应急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各级防火值班值守情况;专业队伍集中备勤情况。
四、进度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起止时间为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21年2月)
各县(市、区)林业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农村工作局要按照方案总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摸清底数,细化工作步骤,层层落实责任,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行动实施阶段 (2021年3月-5月)
各县(市、区)林业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农村工作局要按照具体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专项行动方案的主要任务、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五大专项行动,要综合研判、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动员和组织力量全方位开展五大森林草原防火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台账,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完成,确保五大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市局将派出督查组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督查,确保五大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完成阶段 (2021年6月-7月)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制度,全市要对照五大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梳理,深入分析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对森林草原防火五大专项行动认真总结,各县(市、区)林业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农村工作局要于6月20日前将五大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送至市局专项行动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林业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农村工作局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森林草原防火五大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要成立五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周密部署,确保五大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保持协作配合
各县(市、区)林业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农村工作局要因地制宜,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统筹调动各种社会力量资源,加强与应急、民政、气象、森林公安等部门密切合作,进一步明确相互间的责任、义务、职责,建立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森林草原防火机制。
(三)务求取得实效
各县(市、区)林业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农村工作局要狠抓过程控制,做到治理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指导贯穿五大专项行动全过程。要切实改进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对隐患问题盯住不放,坚决杜绝火源边治理、火灾边爆发。要抓好跟踪落实,建立森林草原防火五大专项行动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限期完成整改任务,确保五大专项行动顺利完成。
(四)严肃考核问责
各县(市、区)林业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农村工作局要对因行动组织不得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宣传发动不及时而导致火灾频发或引发不良影响的乡村,提请政府进行约谈,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