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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2021年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08 10:21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林业局,河曲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农业和畜牧业服务中心,市林草事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和林草主管部门关于食用林产品安全的决策部署,严防严控严管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强化种养殖生产环节全过程的监管结合全市食用林产品监管事权清单,现就加强2021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安全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加强食用林产品种养殖生产环节源头质量安全,在去年各县域对食用林产品生产经营情况详细摸底、全面监管和抽样监测的基础上,2021年要继续建立完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治理体系,做到对食用林产品生产经营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动态知、信息畅。加强食用林安全宣传,营造浓厚的食用林产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继续深化重点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严密防控,重点施治。建立健全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加大抽检力度。建立完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源头管控,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确保实现全市食用林产品生产状况良好、安全监管到位、产业健康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制定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一是各县(市、区)根据干果经济林、特色经济林、林下种养殖以及集中连片种植区和散户分布区域,制定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保障必要工作经费,做好县域内食用林产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二是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林草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制定县级林草部门食用林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有效应对食用林产品安全突发事件。三是十五万人以下涉及机构改革的县,要及时调整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领导机构,明确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二)加强生产环节过程监管。严格食用林产品生产过程监管,强化源头管理。一是要科学引导生产者调整种植计划和栽植品种、科学施用农药、化肥。在食用林产品主要生长期、果品成熟期等关键季节,对食用林产品生产单位使用的化肥、农药等进行检查和指导特别是果品临近采收期要坚决禁止使用各类农药,防止果品中残留有害农药和巨毒农药进入食用林产品的生产环节。二是要在督促食用林产品主产区建立单位和个人购买、施用化肥农药的实名制台账制度,将化肥、农药的用时间、用量等情况予以登记,对超量施用化肥、农药和违规施用农药等案例要可控制、能追溯,确保生产者依法、规范、科学使用农药化肥。 

  (三)加大食用林产品监测力度。选择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市局下达的抽检任务指标,继续做好2021年度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监测范围为林草主管部门管辖范围内从种植环节到进入市场或加工前的食用林产品。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存在安全隐患产品(含野生蘑菇)的检测频次和密度,对检测不合格、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及时依法处理,确保全市食用林产品质量保持整体安全、稳定向好的态势。 

  (四)开展标准化示范化建设。结合县域实际开展食用林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示范区建设工作,抓好核桃、红枣、仁用杏等传统干果示范(区)创建和特色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推进标准化管理模式,提高示范带动作用。 

  (五)抓好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技活动周”等时段,协调网络、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认真组织开展食用林产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通过专家讲解、现场指导、典型宣传、科普教育等多种形式,宣传食用林产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技术。组织县(市、区)林草科技下乡工作队,深入乡村、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宣传,对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社成员进行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社会公众的质量安全意识,引导食用林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营造全社会参与质量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六)持续对重点区域隐患排查。在摸清底数的前提下,重点对食用林产品种植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开展检查和巡查,对在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督促整改,确保生产和消费安全。对群众林下采集的野生蘑菇进行检测和巡查,防范中毒风险。 

  (七)开展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对监管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提高整治的靶向性和有效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农药行为,着力解决农药残留问题,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八)落实年度考核任务。年终市局将依据市食安办评议方案对各县(市、区)食用林产品监管和监测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进一步落实当地政府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履行监管职责。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林草主管部门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各级政府和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要把食用林产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履行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行业管理责任,加强对食用林产品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肃的问责、最严厉的处罚”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食用林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特色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监管监测。按照市局安排的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监测工作重点,各县(市、区)要制定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突出监管重点,落实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特别是要认真抓好食用林产品质量抽检监测工作,确保在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食用林产品抽检监测指标任务。 

  (三)指定专人,按时报送考核资料。各县(市、区)在抓好食用林产品监管监测重点工作的同时,要注重日常工作资料留痕,专人负责整理和适时报送政务信息,认真做好年底省、市考核工作的相关资料,落细落实各项要求和措施,确保年底各项目标争先进位,取得优异成绩。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