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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组建市级林长制办公室的通知

 时间:2021-03-29 09:57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林业局、河曲县自然资源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农村工作局,局属有关科室、各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室、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2020]-65)要求,市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确保林长制工作高效规范运转,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和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经3月9日市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组建完善市级林长制办公室机构,设置如下: 

  一、林长制办公室 

  主  任:王献明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郑建军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王建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文斌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文生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研员 李淑辉 市林草事务中心主任  

  二、林长制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组 

  (一)综合工作组 

  1、人员设置 

  组  长:李淑辉(兼) 市林草事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张  丽  市林草事务中心副主任 张彦成  市局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范洪文  市林草事务中心林草工程站副站长 温  敏  市林草事务中心林草资源保护站工程师 

  2、工作职责 

  承担市级林长制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协调林长制成员单位开展林长制工作;筹备林长制有关会议;落实上级、本级林长工作安排;协调解决林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报告林长制工作的开展情况;组织全市林长制考核督查等工作;协调林长制办公室其它工作组开展工作。 

  (二)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工作组 

  1、人员设置 

  组  长:李卯生 市局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科科长    

  副组长:郭奇易 市局调查登记科副科长 祁国良 市林草事务中心林草资源保护站站长 

  成  员:韩  英 市森林公安分局局长 韩  峰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安忻玉 市林草事务中心林草资源调查监测站站长 卢东飞 市林草事务中心国有林场和种苗工作站副站长 

  2、工作职责 

    组织推进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建设;组织开展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工作;协调组织林草资源监测和调查。 

  (三)火灾预防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组 

  1、人员设置 

  组  长:范德安 市局火灾预防与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科长    

  副组长:于金贵 市森林草原防火和地质环境监测预警中心主任 祁国良 市林草事务中心林草资源保护站站长 

  成  员:韩  英 市森林公安分局局长 韩  峰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安忻玉 市林草事务中心林草资源调查监测站站长 

  2、工作职责 

    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理责任;落实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及防火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各类保护地管理工作。 

  (四)生态修复工作组 

  1、人员设置 

  组  长:米永胜  市局营林绿化科科长 

  副组长:郭建新  市局生态修复和地灾防治科科长 武锋平  市林草事务中心林草工程站站长 

  成  员:卢东飞  市林草事务中心国有林场和种苗工作 站副站长 王海英  市林草事务中心林草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站副站长 

  2、工作职责 

  组织开展林草生态修复及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组织落实封山禁牧;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支持扶贫专业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参与林业生态建设。 

  (五)林草产业改革发展工作组 

  1、人员设置 

  组  长:刘耀喜 市局林权场圃管理和科技科科长 

  副组长:卢占宽 市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成  员:李永琪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王海英 市林草事务中心林草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站副站长 卢东飞 市林草事务中心国有林场和种苗工作站副站长   

  2、工作职责 

  组织落实各项林草改革任务;组织指导开展林草产业工作,推进开展乡村振兴战略;组织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改革任务;组织落实森林资源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监管苗木市场及苗木使用。 

  各县(市、区)结合市级林长制办公室设置情况,尽快完善林长制办公室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立目标任务,并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推动全市林长制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