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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29 10:04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开发(示范)区分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市局各有关科室:
《集中开展全市露天煤矿越界开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局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12日.
附件:
集中开展全市露天煤矿 越界开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顺鸿润煤业有限公司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矿山资源管理,严厉打击露天煤矿越界开采违法行为,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矿山资源领域综合治理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忻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矿山资源领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全省露天煤矿越界开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紧抓问题导向,遵照“四铁”工作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集中整治露天煤矿越界开采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露天煤矿开采秩序,大力推动露天煤矿健康发展。
二、集中整治时间和重点内容
(一)集中整治时间
2021年3月10日—3月31日。
(二)集中整治重点内容
1、全市露天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移交的越界开采行为。
2、全市露天煤矿核查工作发现的越界开采和违法违规占地用地行为,其中属于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的,集中整治超越临时用地批准范围的违法占地行为;对在试点范围内批准的临时用地,集中整治未依约复垦还地的情况;
3、上级和其他部门交办、移交的相关违法案件和问题线索。
三、集中整治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组 长:王献明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王瑞品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 杰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爱明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韩 峰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长 贺欣欣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权益利用科长 郭建新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和地灾防治科长 张保军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长 葛春茂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矿业资源保护监督科长
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刘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韩峰担任。
(一)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全市露天煤矿越界开采集中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对露天煤矿越界开采、违法占地用地进行查处。同时,组织对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资源破坏或者严重破坏的价值进行鉴定。
(二)权益利用科
负责督促指导各地对属于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范围内批准的临时用地,依约复垦还地。
(三)生态修复和地灾防治科
负责督促指导各地对露天煤矿露天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进行修复治理。
(四)矿业权管理科
负责牵头全市露天煤矿核查情况的统计汇总和向有关科室的移交工作。
(五)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负责指导各地加强对露天煤矿露天开采的监督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要高度重视此次露天煤矿越界开采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好此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监管。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严格执法监管,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要抄告有关部门,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
(三)统筹协调推进。各县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全市矿产资源领域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坚持结果导向,调查、处理、生态修复治理、建章立制等工作同步推进,确保调查处理到位,整治整改到位。
各县务于4月5日前,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情况及相关印证资料报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刘存良,联系电话:13835010001,电子邮箱:xzszrz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