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时间:2021-04-27 11:41 大 中 小
忻自然资发〔2021〕66号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
忻州市土地事务中心机构设立工作已完成,保证金账户已开设,自发文之日起重新启用忻州市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
特此通知。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1日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印发
共印2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