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时间:2023-09-05 11:11
大
中
小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牢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切实督促我市矿山企业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进一步强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事中事后监管,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3)877号)和《山西省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决定我市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一、采购内容:
忻州市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市级核查技术支撑单位
二、采购形式:
由专家小组评审,择优选取1个技术支撑单位。
三、资质需求:
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勘查甲级资质证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证书
四、工作要求:
1、协助市局做好内业核查,按照“全覆盖”原则,将本行政区域内全部监督检查对象纳入核查范围,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矿业权信息登记系统、山西省生态保护修复监测系统等,应用遥感影像资料和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比对分析复垦修复责任范围内土地损毁和复垦修复变化情况,初步判断已治理和未治理图斑及面积,在市局指导下形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内业核查结果,于9月18日前将核查结果报送市局生态科。
2、对县级实地核查做好跟踪指导,协助市级对县级检查结果进行梳理和成果汇总,11月10日前完成《2023年度忻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并报送市局生态科。
3、形成《忻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调查报告》并通过省地环中心专家审查。
服务期以签定合同之日为起始日。
五、报名要求:采购名额1个,控制预算价为10万元,报名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法人证书、工作方案等材料共5份(工作方案是择优采购的重要依据),于2023年9月11日前送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科(818室),公告期为7个自然日。
联系人:郭炳 18035049892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