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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忻州市2024年林草特色产业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4-05-21 15:25             大    中    小     

  忻自然资发〔2024〕117号

  各县(市、区)林业局、河曲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五台山风景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市局有关科室、市林草事务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全市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发展林草特色产业,经研究,制定印发《忻州市2024年林草特色产业建设行动计划》,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忻州市2024年林草特色产业建设行动计划

  (此页无正文)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1日

 

 

 

 

 

  附件:

  忻州市2024年林草特色产业建设行动计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聚焦全市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发展林草特色产业,促进乡村振兴,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调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省委、市委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省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乡村振兴总体部署,加快推进林草特色产业发展,畅通生态美与百姓富的转化通道,为推动全市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坚持“保护优先”、“林地林用”的基本原则,按照“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要求,深挖林草特色产业发展潜力,通过实施林草重点建设工程,抚育改造低产低效林,加强干果经济林和特色经济林综合管理,调整林木种苗花卉生产结构,开发林下经济和森林康养基地,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同步发展和壮大现代林草特色产业,提升一产产值,优化二三产业比重,推进林草产业链条不断向高附加值方向延伸。全年预计完成林草重点建设任务40.36万亩,四旁植树(含义务植树)1040万株,育苗6.61万亩,林下经济5万亩。

  三、工作重点

  (一)科学实施国省造林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造林绿化工作有效提升森林面积和质量的意见》(晋政办发〔2023〕74号),围绕“六大行动”,精准施策、全面发力,高标准实施2024年度营造林和种草改良工程,持续提升林草覆盖率和碳汇能力。坚持系统治理、全面攻坚,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七大生态要素,将林草生态修复任务集中向“三北”工程攻坚区倾斜布局,联动实施国省重点工程,分区域科学确定造林模式,提升项目布局的系统性、工程建设的科学性,依托黄河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打造出一批精品示范工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市营造林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全年完成林草重点建设任务40.36万亩,完成四旁植树(含义务植树)1040万株以上。

  (二)推动森林质量稳步提升。科学规划实施国省森林抚育项目,对符合抚育条件的现有中幼龄林综合应用疏伐、补植、修枝等方式和措施,着力优化林分结构,提升森林经营水平,提高森林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发挥森林生态效益。完善重大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网络,做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红脂大小蠹等重大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增强灾害预警防控能力。完成国家、省级下达的年度森林抚育任务。

  (三)推进干果经济林示范建设。立足各地经济林区域发展优势,巩固优化传统经济林产业,统筹推进其他特色经济林产业建设,按照“十四五”末,东部县每县至少建成1处500亩以上的经济林基地,建成1个100亩以上的干果示范园;西部县每县至少建成2处5000亩以上的以沙棘为主的特色林基地,建成2个500亩以上的特色林示范园的要求,加快形成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经济林(含特色林)基地和示范园。

  (四)优化调整林木种苗花卉产业结构。各县(市、区)根据区域特色和苗木市场需求,开展各具特色的林木种苗生产。积极调整苗木树种结构,在抓好传统的油松、华北落叶松等针叶树良种育苗的同时,根据所在区域特色组织好槐树、杨树等阔叶树、乡土树种和海棠、丁香等观赏树种的育苗,使苗木生产更加符合我市国土绿化需求,使林木种苗生产结构进一步优化。预计2024年完成育苗任务6.61万亩。

  (五)大力推动林下经济发展。积极发展林下种养殖及相关产业发展,探索多种复合经营模式,推动林药、林菌、林苗、林花、林粮等种植业立体化发展,推动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统筹推进林下采集加工、森林康养游憩等林下产业发展,提高森林资源利用水平。每个县(市、区)要建立1--2个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以典型示范引领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年预计发展林下经济5万亩。

  在岢岚县实施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林下种植柴胡1520亩,补助资金76万元。通过项目实施,示范带动农民增加收入,增加劳动就业机会,促进乡村振兴。

  (六)统筹谋划森林康养基地建设。以县(市、区)所属森林公园、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为依托,利用现有森林资源景观和已有的道路、广场等基础设施,着手规划建设森林康养基地。五台山、管涔山周边森林集中的宁武县、五寨县、五台县、繁峙县等森林资源丰富的县要先行先试,充分利用境内省直林区的森林资源优势,积极主动与驻地省属国有林局、林场协商,合作共建森林康养休闲旅游基地。五寨县要按照总体规划继续深入打造标准化“五寨沟国家级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原平市继续推进屯瓦滴水崖国家级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基地项目。各县(市、区)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方案于2024年8月底前上报市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按照林长制配套制度和考核体系,将林草特色产业发展纳入各级林长任务清单。各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最大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要认真编制2024年度林草特色产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调度台账,制定责任落实清单,将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每月见效果、季度见成效、年底见成果。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县(市、区)要加大基层林草统计人员培训力度,以多种形式对林草统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林草统计队伍综合素质。要主动联系发改、统计、农业农村等部门,配合做好林草产业统计会商研判工作,不断完善涉林产业数据调查制度,发挥基层涉农工作队伍作用,切实做到产业统计数据“有来源、有依据、有支撑”,确保涉林产业数据一致、应统尽统、不重不漏。

  (三)壮大经营主体。各县(市、区)要以林草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专业化服务组织为重点,加快新型林草经营体系建设。引导发展以林草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组织为纽带、林农和种草农户为基础的“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林草产业多种经营模式,打造现代林草业生产经营主体,营造林草行业健康发展环境。

  (四)加强科技服务。市、县两级科技人员要聚焦重点,把科技融入林草产业发展急需的种植、养殖、加工等重点领域,结合林草科技下乡服务活动,包县、包乡、进点、抓好示范。

  (五)严格绩效评估。要将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列入对县(市、区)专项考核内容,建立完善林草产业建设推进机制,特别是林下经济建设要实行“一月一督导、一季一上报”的工作调度机制,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项目建设成效及时进行督导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