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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择定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4-09-25 16:42             大    中    小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转发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五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晋发改投资发〔2024〕202号)要求,为加快完成《山西省忻州市森林草原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的建设开工工作,我局经研究决定,拟招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工作。

  一、选择内容: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

  二、确定形式:由市局机关纪委、火灾预防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财务科、林草科、市森林草原防火和地质环境监测预警中心各派一人,根据报名机构提供的业绩资料择优公开选定一个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

  三、报名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谢绝联合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携带原件以便核查,不提供原件视为不符合要求)。。

  3、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3年度经独立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度以内的纳税证明材料(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4、信誉良好,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

  5、具备符合保密法要求的安全保密条件及保密制度。

  6、有过相同及相近业绩的机构优先考虑。

  8、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9、材料现场提交(材料一式两份,需封装)。所提供材料均需加盖鲜章、装订成册并密封。

  四、工作内容

  1、编制公开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合同签订等事宜。

  2、招标全过程记录,招标全过程资料文件整理。

  3、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完成的工作。

  五、报名提交材料

  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

  4、信用中国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山西招投标网注册截图、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

  6、服务内容及服务方案等。

  7、诚信承诺书。

  8、2023年度经独立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度以内的纳税证明材料(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9、报价函。(收费标准或收费承诺)。

  10、近三年以来代理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等方面项目或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委托合同或委托书复印件)。

  报名时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参选单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原件备查,若发现有虚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七、报名截止日期

  2024年10月8日。

  八、报名地址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和平西街与慕山南路交叉口西南50米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韦堂吉   电话:13593224998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