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执法 > 正文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4-02-28 10:22             大    中    小     

  2023年,在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较好地完成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深入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二是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开展全系统、全方位的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三是坚持定期学习制度,及时研究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应学尽学、应知尽知,落实阶段性成果。

  (二)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立法工作

  根据2023年忻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我局承担了《忻州市亚高山草甸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的指导下,我局按照立法规定,通过查阅大量资料,开展多次调研、座谈,征求多部门意见,经过反复论证、修改,编写完成了《忻州市亚高山草甸保护条例(草案)》。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和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现已公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三)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我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在局网站开通土地、矿产、不动产登记、规划等公示平台基础上,又在“双公示”平台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面向社会主动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规范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流程,满足公众信息需求。2023年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件,全部在规定时间、程序内办结。

  (四)规范办理行政争议案件。

  我局对发生的每起行政争议案件,都要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通过现象查找存在的实质问题,分析主、客观原因,按照“有错必纠,有误必改”的原则,从根本上推行依法行政,确保不出现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案件座谈会,虚心向法官、政府复议办工作人员请教,选取典型案件进行法理评析。2023年我局作为被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有15起,14起胜诉;行政诉讼案件15起,14起胜诉;民事诉讼案件3起,全部胜诉。

  (五)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依托“4.22”地球日、6月8日“世界海洋日”、“6.25”全国土地日等主题,通过现场搭建拱门、张贴主题宣传口号条幅、发放宣传手册、宣讲典型案例等方式,拓宽自然资源普法的宣传面和影响力。2023年共发放普法宣传册700余份,宣传短信300余条,为群众解答问题5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3年5月份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将《民法典》知识纳入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的内容。11月份,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庭审旁听活动,观摩了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刘某诉怀仁市人民政府与朔州市人民政府履行征收补偿法定职责及行政复议一案庭审活动。通过“近距离”庭审,“面对面”学法,在场的干部职工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司法的庄严,领会到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责任感,深刻认识到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的重要性。

  (六)进一步推进法制审查工作。

  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发布、解释、清理、修改和废止等方面,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自查自审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效能和权责统一的规定。二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认真落实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参加全市公平竞争审查业务线上线下培训活动,经常性与市场监管部门交流经验体会。按照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行起草科室初审、法规科复审机制,认真履行公平竞争审查职责。三是开展市场准入壁垒审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清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规定,破除带有市场准入限制的隐性壁垒。

  二、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示范引领,履责于行。我局将法治机关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把法治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考核中,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自觉严格履行各项职责。

  (二)夯实理论,筑牢根基。我局始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重视政策理论学习和法治思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日常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查不足、找差距、明方向,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初心、体悟使命,做到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基。

  (三)常态学法,强化效能。2023年我局出台了《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会会前学法制度》,坚持学法与用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制定了《2023年度党组会会前学法计划》,授课内容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贴合实际工作需要,由知识面广、经验丰富的同志到会讲授,每月安排一个科室领讲一次,先后学习了《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关于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等内容,提升了整体工作效能。

  三、存在的不足和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不高;二是“以案释法”形式不够丰富;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学习培训力度。通过专题会、视频会等方式,邀请专家、有经验的执法人员对我局行政执法队伍进行集中培训,强化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利用重要节日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利用微视频、微信平台等宣传载体进行全方位法治宣传。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创新“以案释法”形式,进企业、进社区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三)推行执法评议考核。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干部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为核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不断提升自然资源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