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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12-02 15:06             大    中    小     

 

 

市局各科室及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精神,组织开展好2015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忻州市国土系统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宣传部、中共忻州市委依法治市领导组办公室、忻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忻法治办[2015]4号)文件要求,现就全开展2015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六大”发展

  二、时间安排

  从现在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推动各级各部门坚持廉洁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统筹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尤其是与我们国土事业息息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宪法法律之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宣传省委关于推进“六权治本”和法治山西建设的决策部署。广泛宣传推进“六权治本”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以及法治山西建设的指导思想、重要举措,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为构建不能腐的长效机制,加快建设法治忻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组织领导

为确保宣传活动有序、正常开展,市局决定成立第24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周活动领导组。

 长:帅志梅    党组成员、总规划师

副组长:李弥基    副总工程师

 员:武奋跃    办公室主任

        米永峰    政法科科长

        卢玫利    人事科科长

        温凤琴    财务科科长

        冯建英    规划科科长

        李元生    耕保科科长

        王建华    利用科科长

        冯太明    地籍科科长

        杨秀堂    建审科科长

        张俊平    矿管科科长

        张未东    储量科科长

        郭建新    地环科科长

        贾树林    信息中心主任

        蒋金平    规划站站长

        张成英    交易中心主任

        田遍兰    储备中心负责人

        刘永兴    整理中心主任

        于金贵    后勤中心主任

        张倩楠    测绘中心科员

        申小利    执法支队科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米永峰兼任,副主任:钟声照,成员为:王利、秦利平、王艳芳、冯俊瑞。办公室具体负责12.4”法治宣传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六大”发展”主题,精心筹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使“12.4”法制宣传日成为开展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氛围的重要载体和舞台。

  (二)围绕主题,突出特色。结合国土资源中心工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精心设计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和特色,增强宣传的针对性。

(三)注重节约,增强实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各自实际,转变工作作风、转变宣传方式、体现务实简约、杜绝铺张浪费重点面向基层、面向公众、面向社会,以公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宣传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