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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06-19 14:49             大    中    小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忻府分局,市局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今年6月25日是第23个全国“土地日”。为大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坚守耕地红线,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社会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全社会营造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管地用地的良好氛围,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2013年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方案的通知》(晋国土资办函〔2013〕187号)安排,市局决定自2013年6月24日至6月28日,在全市开展第23个“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珍惜土地资源  节约集约用地

二、主要内容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资源节约的基本国策,深入宣传土地资源国情、国策、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宣传各地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做法和成效,宣传国土资源部门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方面的新举措、新成效、增强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的自觉性。展出本地工作成绩政策落实情况科学集约、节约用地情况。市局将统计考核如下内容:

(一)领导参与、讲话内容等。本单位组织文件、领导组、方案等;

(二)宣传场地布置,包括学校、工厂、科基地、地质博物馆等;

(三)与学生、市民、游客互动场景;

(四)当地党报刊登文章;展出版面;

(五)电视、广播视频、文章;

(六)印刷宣传资料

要组织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收看6月25日下午3点由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举办、浙江卫视直播的“大地之约—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公益宣传活动”。

三、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领导组。

组  长:李  勇     市局局长

副组长:帅志梅     市局总规划师

李弥基     市局副总工程师

成  员:武奋跃     市局办公室负责人

        米永峰     市局政法科负责人

        冯建英     市局规划科负责人

        李元生     市局耕地保护科科长

        王建华     市局利用科负责人

        冯太明     市局地籍科科长

        杨秀堂     市局建审科科长

        卢玫利     市局人事科科长

        温凤琴     市局财务科科长

        贾树林     市局信息中心负责人

        刘秋菊     市局执法支队副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米永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贾树林兼任成员从各相关科室与事业单位抽调。办公室具体负责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四、活动要求

(一)要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全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围绕“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主题,精心策划,统筹安排,做好主题宣传活动的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有特色、有成效。

(二)要注重增强主题宣传实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重点面向基层、面向公众、面向社会,积极组织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要积极改进宣传方式,以公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宣传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各项活动的安排要体现务实简约的原则,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三)要努力探索新的宣传方式。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理念;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电台、网络和各种公共场所,广泛刊(播)发、制作节约集约用地公益广告;联合有关学校、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促进土地资源国情和节约集约用地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

(四)要积极协调各方协调配合。要积极争取各党委宣传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当地主流媒体的协调联络,做好主题宣传活动的宣传报道,努力形成宣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举办大型宣传活动的,要制订安全工作预案,严防在活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

活动结束后,要做好活动总结和信息反馈。各县(市、区)要对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7月1日前将总结电子版、活动图片和影视资料(DVD光盘)和附表报市局政法科。

联系人:王利

联系电话:0350—302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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