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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08-18 16:27             大    中    小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忻府分局,市局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测绘地理信息“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测绘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为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按照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就我市开展2014年“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2014年“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将以发展地理信息产业、地图服务大众生活为主题,主题口号是:“发展地理信息产业,地图服务大众生活”。
    二、宣传内容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2号)为抓手,大力宣传发展地理信息产业的“四个重要性”,充分展示我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及测绘地理信息从业单位在实现科学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所取得的重大成果和做出的突出贡献。大力宣传《地图管理条例》,彰显地图在维护国家安全、服务政府及大众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宣扬依法编图、依法用图,强化依法测绘的理念。
    三、时间安排
    2014年测绘法宣传日定于8月29日,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8月初开始。
    四、主要活动
    (一)在宣传日前后一周内,在本部门、本单位办公地点悬挂宣传横幅,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利用电子屏幕播放测绘法宣传日的主题、口号和图片、音视频等;
    (二)参加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举办(中国测绘宣传中心承办)的测绘地理信息法律知识微信有奖问答活动;
    (三)在宣传日当天,可以在城市的主要广场或者繁华地段设立宣传点,摆设宣传展板,散发宣传材料,提供咨询服务;
    (四)在宣传日前后,可以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作用,继续主动与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联系,充分利用公益广告、手机信息、门户网站等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把测绘法宣传日作为宣传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和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建设的重要方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创新形式,确保方案、人员和经费的落实。
    (二)注重主题宣传重点,务求实效。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重点面向基层、面向公众、面向社会,积极组织开展测绘法宣传系列主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既要做到简朴务实,也要切实提高宣传效果。
    (三)抓好落实,做好宣传。各县(市、区)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有影响、有深度、有重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营造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声势,要在本单位网站及时报道测绘法宣传日活动。
    宣传日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对“8.29”测绘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以书面形式于9月5日前上报市测绘中心,并将宣传活动新闻、图片、音像等及时发送到市测绘中心。
    (联系人:张倩楠      联系电话:0350-8652560)
    附件:2014年“8.29”测绘法宣传日宣传口号、公益短信
                             
                   
                                 忻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