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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发布2O24年第三号总林长令

 时间:2024-10-29 10:28             大    中    小     

  

  原平市2024年第3号总林长令--《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已发布,明确全市积极开展全面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和集体林经营管理制度试点工作,全力推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总林长令提出,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要实行党政领导,部门协同全面推进。市级林长分别选择一个乡(镇)作为联系点,乡级林长分别选择一个村作为联系点,开展常态化督促指导,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总林长令指出,要保护林农权益,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鼓励发展特色产业,实施兴林富民行动,支持林农以红枣、核桃、仁用杏等经济林和林下经济为重点培育林业支柱产业;支持造林专业合作社参与经济林管理、生态林管护等涉林项目;支持重点林区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新业态。提倡企业建立股份合作林场,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社领办村集体林场,将集体林地收益权量化到户,收益权证发放到户。探索林地经营权流转奖补制度,引导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推广家庭联合经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股份合作经营、农户托管经营等模式,完善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

  总林长令明确,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和集体林经营管理制度试点改革工作纳入市级考核范畴。2024年要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积极稳妥开展更新颁证,基本建立集体林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机制。到2025年,全市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