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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更正(注销)登记公告

 时间:2024-07-09 10:36             大    中    小     

  陈瑞平:

  根据山西省代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晋0903.执271号之四、山西中忻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晋09民终438号,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公告15个工作日依法注销原权利人为陈瑞平的《不动产权证书》晋(2021)代县不动产权第0015551号。特此公告。

  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