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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9-30 17:43 大 中 小
山西红鑫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忻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依法收回你公司位于奇村镇南高村南奇顿路北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忻府区国用(2012)第0005号,收回面积20002.8平米。
限你公司或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刊发之日起15日内,到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领取有关决定文书,办理有关事宜,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贺先生 电话:0350-8652529
地址:忻州市和平西街慕山路口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