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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5 11:23 大 中 小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您好!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忻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和《山西省不动产登记标准化操作规程(试行)》的指导意见,现已开通存量房预告登记业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业务受理范围
存量房预告登记业务适用于当事人签订了不动产转让合同,可以申请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
二、所需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登记窗口打印,申请人或代理人现场签字);
2.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房屋买卖合同或其他转移材料;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至忻州市政务大厅一层西不动产登记大厅现场取号,取号后在等待区域等待叫号办理。
办理窗口:33号、34号、35号、36号窗口。
现场取号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时限:即办。
领证方式:申请人可选择现场领证或者邮政EMS免费快递送达。
六、其他事项
请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以免影响业务办理进程;
如有疑问,请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热线:0350-8675133;
办公地址:忻府区雁门大道南街忻州市政务大厅一楼西侧忻州市不动产登记窗口。
忻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持续优化服务流程,为您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知
忻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