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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9-18 10:51 大 中 小
忻州自然资源局调查规划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
承担全市国土资源调查及全市森林资源、湿地资源、荒漠化土地调查监测和评价的技术支撑工作。协助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全市林业规划及林业发展总体规划、林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森林城市绿化规划。承担有关自然资源工程设计、土地科研、土地动态监测等工作。承担全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测定、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等工作。承担全市土地、林业基础数据库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协助自然资源建设工程检查验收工作。承担有关自然资源调查技术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制定机关运行有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文稿起草、文电处理、公文审核。
2、国土测绘科。负责城区及各县区土地勘查,测绘等。
3、林业规划科。负责城市绿化规划、荒漠化土地调查等。
(三)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构成看,忻州市自然资源调查规划站为主要决算单位。
(四)人员情况
忻州市自然资源调查规划站编制23人,实有在职人员21人。
一、收入情况
忻州市自然资源调查规划站2020年收入272.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2.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为0万元。其他收入8.1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26万元,非财政拨款结转0.0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26.72万元,增加86%,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支出情况
忻州市自然资源调查规划站2020年全部支出272.99万元,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26.72万元,增加86%,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246.74万元,占支出的90%;项目支出26.26万元,占支出的10%。
1.基本支出246.74万元。主要是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26.26万元。主要为自然资源调查及林业荒漠化土地调查。
三、“三公”经费情况
忻州市自然资源调查规划站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支出持平。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支出持平。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为0元,0人0次;招待费为0元,0人次;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全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忻州市自然资源调查规划站运行经费支出26.26万元,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手续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忻州市自然资源局调查规划站共有车辆0辆。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忻州市自然资源市调查规划站采购支出总0.75万元,其中货物采购0.75万元,服务采购0万元,工程采购0万元。
七、预算绩效情况
预算绩效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站对2020年度单位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额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