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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1 16:25             大    中    小     

  2021年我局认真学习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12月6日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规划两纲要”为统领,在市委市政府、省厅党组的领导下,按照《2021年忻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全面执行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等改革,优化精简审批事项,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深化政务服务“全程网办”,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山西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督查工作方案》和《督查事项清单》中2大类、12项、45小项任务清单,找差距、强弱项、补短板,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做细做实,经得起考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实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覆盖,推动自然资源法治机关建设再上新台阶。具体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对照《山西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督查工作方案》和《督查事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分解任务、确保落实,12月15日已通过2021年省委依法治省办督查检查。 

  (二)2021年继续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机关建设。一年召开不少于两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 

  对照《2021年忻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中自然资源牵头事项,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处罚类法制审核全覆盖。 

  2021年市局法制机构共审核市本级、忻府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的案件42,并就此项工作市局将组织对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进行检查考核评比书面反馈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2021年对市局出台的或以市政府印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进行统一市场反垄断反不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 

  2021通过统一市场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废止文件0件。审查通过7件(均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印发)。 

  2021年按照省厅文件通知要求,完成2020年度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市局相关科室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查采用集中评查、交叉阅卷、现场点评、书面反馈等方式进行集中一周的时间对全市的案卷进行了评查评查范围为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区域内2020年度立案查处或2019年立案但查处工作主要发生在2020年度,且已结案的土地、矿产、测绘执法案卷,并就评查卷宗进行了总结评比,提出建议。 

  近期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到太行干部学院进行新的《行政处罚法》、《土地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培训。2021年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全面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八五”普法工作。“七五”普法工作2020年10月已通过司法局验收。 

  继续加强行政应诉行政复议配合答复工作。以案释法,有效减少行政执法案件纠错率纠错率控制在10%以内。 

  2021市本级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起,市本级被提起行政复议案件3起,民事诉讼3起,劳动争议2 

  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按时、按程序完成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9起,申请人均无异议。 

  二、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中央省市要求和其他市直部门的法治建设工作还存在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一)宪法法律学习没有形成制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自觉性不够;(二)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法制机构专业法律人员配备偏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推进;(三)通过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然资源系统内行政执法案件存在执法主体无证执法未按申请组织听证、适用法律法规规章不准确、裁量基准不恰当、文书不完备不规范的问题;(四)如何解决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的体制机制的问题(五)如何解决好严格依法行政和创建良好营商环境的关系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意见建议 

  继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督查事项清单》为着力点,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做好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充分发挥普法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基础作用,重点抓好自然资源各项新法规、新政策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系统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自然资源资源管理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积极向社会宣传自然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依法依规和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意识。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理念,全面推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要求,确保案件全过程记录、可追溯,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述权。定期组织开展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同时采取多种培训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行政应诉工作配合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主动与市依法治市办、各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对接沟通联系,认真做好相关案件答复和举证等工作。组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研讨,提高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能力水平。通过以案释法,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纠错率,倒逼自然资源部门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 

  正在提交《忻州市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监管和查处办法》的立法建议,通过市人大立法解决忻州市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中存在的责任分工、自由裁量权、行政司法衔接的问题。让行政执法既要长牙齿,又要有温度,走出一条忻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路来。 

  2022年,我局将继续通过依法治市、法治政府、自然资源法治机关建设的持续推进,努力把忻州的自然资源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更好,为尽快融入太忻经济区发展战略规划布局,为忻州市作为全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示范标杆作出自然资源人的贡献。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