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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2-04 17:11 大 中 小
按照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任务验收销号的工作要求,我局现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清单》中第10212号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销号公示。
整改任务:省级环保督察第22项任务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依然缓慢,国家电投五台天和铝矾土矿存在工作面修复进展缓慢,未建设雨水导流渠和涵洞,物料堆场地面无硬化,露天堆放大量物料,苫盖措施不到位。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委、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国土局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应出的国家电投五台天和铝巩土矿的问题2019年6月底前整改完成。
整改目标:(一)2019年6月底前完成国家电投五台天和铝矾土矿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二)国土部门督促指导矿山企业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
完成整改:2018年、2020年市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通知》(忻自然资发〔2020〕29号)文件》文件,实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长效机制。五台天和铝土矿整改到位。2020年天和铝土矿经市创绿办公室验收,已经达到市级绿色矿山标准,同年经省自然资源厅第三方评估,已经列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库。
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9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350-8652591
联系地址:忻州市忻府区和平西街与慕山南路交叉口西南侧